智能锁被纳入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目录,对行业将什么怎样的影响?企业该注意什么?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达标管理目录》)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6年版)》(以下简称《例外清单》)。在新增的23种产品中,"电子智能锁"位列其中,正式被纳入国家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体系。这意味着,智能门锁行业将告别此前无专项有害物质管控目录约束的状态,进入强制性合规管理新阶段。对于正处于快速扩张期的智能锁企业而言,这既是一次行业规范化的契机,也是一场必须正视的合规大考。
一、智能锁正式入列:从"无序"走向"达标"
(一)纳入背景:目录扩围,智能锁在列
2016年,工信部联合七部门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达标管理目录+应用例外清单"的管理体系。2018年,首批12类产品纳入目录,智能锁并不在列。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日益丰富,人民群众绿色健康消费需求愈发增强,目录扩围势在必行。同时,《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在国内深入推进,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情况也发生较多变化。在此背景下,工信部组织开展了目录修订工作。
此次修订将原有12种产品优化整合为10种,并新增23种产品,调整后目录共计包含33种产品。新增产品分为三类:一是日渐普及的家用产品,如微波炉、电饭锅、饮水机等;二是伴随信息技术发展而新兴且更新换代较快的产品,如智能手环手表、耳机、智能音箱、扫地机器人、电子智能锁、服务器、网络用交换路由设备等;三是消费者高度关注安全健康属性的产品,如电玩具、读写作业台灯、电子血压计、血糖仪、助听器等。
智能锁被归入第二类,明确属于"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而新兴且更新换代较快的产品"。这一分类定位,反映出监管层对智能锁产品技术迭代快、市场渗透率提升迅速、消费者接触频次高的现实判断。
(二)实施时间:设过渡期,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原则,新修订的《达标管理目录》发布后即替代2018年第一批目录。原有产品自新目录发布后立即实施,无缝衔接;新增种类产品(含电子智能锁)给予过渡期,将于2027年8月1日起实施,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生效时间一致。《例外清单》发布后立即实施。
也就是说,智能锁企业拥有大约一年左右的窗口期,用于完成产品合规准备。
(三)有害物质管控要求:10种物质,强制限量
根据文件要求,《达标管理目录》内产品须严格限制有害物质使用。产品中以下10种有害物质的含量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等配套标准中的限量要求:

这10种物质均为国际公认的高风险有害物质,涉及重金属污染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均有明确危害。
此外,产品需通过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或自我声明的方式,开展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生产企业须将合格评定结果上传至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公共服务平台(chinarohs.miit.gov.cn),接受社会监督。工信、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将加强上市后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无论是否纳入目录,所有电器电子产品均应按要求标识产品中有害物质含有信息并正确使用相关标志。智能锁即便在过渡期内,这一基础义务也已生效。
二、智能锁企业该注意什么?
(一)尽快完成有害物质合规排查,摸清家底
智能锁产品涉及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塑料外壳、线路板、电池、密封胶等多种材料,每一种材料都可能是有害物质的载体。企业需要对照GB 26572—2025的限量要求,对现有产品线进行全面排查,明确哪些零部件、哪些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10种限用物质,尤其是铅、镉、六价铬、邻苯二甲酸酯类等在锁具行业中较常见的物质。
排查不是一次性工作,而是需要建立常态化机制。因为供应商更换、材料升级都可能引入新的合规风险。
(二)用好过渡期,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
2027年8月1日才是新增产品的正式实施日,企业有大约一年时间。这段窗口期不是用来观望的,而是用来行动的。具体包括:
筛选无害或低害的替代材料和零部件,从源头降低合规风险;
推动供应商同步达标,将有害物质管控要求纳入采购标准和供应商考核体系;
推进生产工艺升级,例如在电镀、喷涂等环节减少有害物质使用;
积极推进产品绿色设计,在研发阶段就将有害物质管控纳入设计考量,而非事后补救。
文件编制过程中,工信部已充分征求了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等行业组织的意见,企业也应主动与行业协会、检测认证机构对接,获取技术支持。
(三)完成合格评定,及时上传平台
纳入目录后,智能锁产品必须通过自愿性产品认证或自我声明方式完成合格评定,并将结果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需提前了解认证流程和自我声明的具体要求,避免因程序问题耽误上市节奏。尤其是出口型企业,还需关注《例外清单》中的豁免条款是否适用于自身产品,以及国际市场的相关法规衔接。
此次《例外清单》已根据国际公约更新,删除6项、更新1项、细化10项、新增6项豁免条款。例如,新增了从电子医疗器械设备中回收并用于维修或翻新的零部件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豁免条款。智能锁企业如涉及维修、翻新业务,需仔细研究例外清单中是否有适用条款。
(四)重视标识义务,避免基础性违规
文件明确要求,不论是否纳入目录,电器电子产品均应标识有害物质含有信息并正确使用相关标志。智能锁企业切勿因为"还在过渡期"就忽视这一义务。标识不规范本身就是违规行为,且在市场监管抽查中属于高频问题。
【结语】
智能门锁被纳入《达标管理目录》,标志着这一行业从"野蛮生长"正式迈入"合规经营"的新阶段。10种有害物质的强制限量、合格评定的刚性要求、上市后监管的持续加强,都意味着合规不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
对于智能锁企业而言,一年左右的过渡期既是缓冲,也是窗口。谁能在这段时间内完成供应链绿色化改造、建立起系统化的有害物质管控能力,谁就能在下一轮行业洗牌中占据主动。反之,等到2027年8月1日大限已至才匆忙应对,代价只会更高。
合规从来不是发展的阻碍,而是行业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智能锁企业,是时候认真对待了。
